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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治安安全生活守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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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

更新日期:113-03-01

發布單位:警政署防治組

犯罪預防-建立社區安全維護體系
A 社區治安會議作業程序
A 社區治安會議作業程序
  • A1 拜訪社(學)區
    • 社區團體負責人拜訪社(學)區尋求社區居民及學校學生家長等之合作意願。建立機關、學校、社團、工商行號、金融機構、村里鄰長、社區代表等相關預防犯罪熱心人士資料庫,俾利邀請參加社區治安會議,提供建言。
       
  • A2 召開說明會
    • 邀集社區關心治安之居民及學校、分局、派出所、鄉鎮市區長、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等召開說明會,共同討論選定實施之社(學)區範圍,並招募與組織社區守望相助隊。
       
  • A3 集結社區守望相助隊召開工作會
    • 邀集社區守望相助隊召開工作會,進行任務分工,編寫社區治安死角調查問卷,調查社區可能存在的治安問題,並繪製社區治安地圖,標明治安死角位置。
       
  • A4 召開社區治安會議
    • 邀集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召開社區治安協調會,針對社區治安死角,共同協商處理方法(例如成立守望相助隊)及確定負責執行之單位,檢討執行情形及討論改進意見。
       
  • A5 召開成果發表會
    • 將歷次相關之社區治安會議紀錄,透過社區各種管道(例如社區公布欄、社區報),公布周知,廣邀其它有意願之社區共同參與。
       
  • A6 執行與推動
    • 針對社區治安會議之決議,進行相關工作之推展:
      • 社區組織之自發性工作,如成立守望相助隊巡邏小組。
      • 訴諸政府單位,尋求公權力協助。
         
  • A7 追蹤
    • 定期邀集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就執行情形持續追蹤改善。對於各社區治安會議決議列管案件已如期完成者應於社區治安會議中提報成效。對於未能如期完成者,亦應於社區治安會議中提出未完成原因檢討報告,並提出改進對策及修正完成期限,落實執行。

B 設立守望相助隊標準作業程序
B 設立守望相助隊標準作業程序
  • B1 社區沒有守望相助隊
    • 選定有意願之社區:對居民有意願但尚未設立或依治安狀況分析,認有必要之村里及社區,協調地方意見領袖,召集社區居民成立守望相助隊。
       
  • B2 暨有之社區巡守隊。
     
  • B3 成立「守望相助隊」
    • 要有固定之勤務據點:如社區活動中心。
    • 編組人數12人以上:巡守區域內之居民在500人以內者至少編組12人(含隊長),每增加100人增置巡守員1人。
    • 要有基本執勤裝備:如安全防護頭盔、反光背心、警棍、照明器材等。
       
  • B4 依規定須向警察分局進行報備,報備內容如下:
    • 守望相助隊名稱。
    • 規劃巡守範圍。
    • 負責人及所有巡守員基本資料。
    • 守望相助隊規約。
    • 運作時段及現有執勤裝備。
       
  • B5 訓練
    • 以警察分局為單位,每半年輪流集中巡守員實施訓練一次,或視治安需要或應守望相助隊之請求,隨時辦理,藉以提升執勤能力。
       
  • B6 執行任務
    • 要協助維護巡守區域內及其周圍之安全。
    • 提供犯罪線索,舉發違法、違規案(事)件。
    • 建立社區交通秩序。與巡守區域內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及村里辦公處加強聯繫。
    • 社區防災、家暴防範及協助急難救護。
       
  • B7 評審核定獎勵
    • 獎勵執行守望相助巡守工作著有績效之巡守隊(員)。
    • 慰問執行守望相助巡守工作致傷殘或死亡之巡守員。
       
  • B8 修正現有法令,採機關對機關補助方式辦理:
    • 由警察分局就轄內守望相助隊遴優統一提出申請,經警察局初審後轉內政部審查,核定後補助款撥警察分局執行。
    • 補助項目包括召開社區治安會議所需費用、裝備費、鐘點費、夜點費及其他必要之事務費。

C 「社區治安區塊認養」作業流程
C 「社區治安區塊認養」作業流程
  • C1 拜訪社區組織及環境調查
    • 由社區村里長或社區組織人員來推動進行,並邀集居民來共同參與。初步實施步驟為以下兩點:
      • 預先調查整個社區內的環境背景,將社區內最容易發生問題(治安)的區塊或場所紀錄下來。
      • 拜訪社區內住家、商家、公司行號、社區機關、學校等,並邀請他們參加社區治安區塊認養的活動。
         
  • C2 召集社區組織與居民
    • 守望相助隊。
    • 社區發展協會及管理委員會等社區組織。
    • 有心參與之社區居民。
       
  • C3 召開說明會
    • 統合規劃治安區塊:
      • 繪製安全檢測地圖。
      • 確立社區治安的範圍,規劃給參與社區治安區塊認養的團體或組織。
         
  • C4 擴大值勤範圍
    • 將犯罪率高之區域劃分「認養區塊」,利用社區附近保全業者,透過保全人員之巡邏,配合警察巡守,構成綿密巡邏網,遏止犯罪的發生。
       
  • C5 協調雇主認養
    • 犯罪率較低之區域場所,可以由社區居民自行規劃協調認養的辦法,分配給附近之商家、住家、學校、公司行號等單位組織,以分擔警力或守望相助隊能力範圍不足或疏漏點。
       
  • C6 執行成果發表
    • 降低社區內之犯罪率。
    • 減少社區死角空間。
       
  • C7 追蹤檢討
    • 定期邀集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就執行情形持續追蹤改善。

D 「發行社區治安報導」作業流程
D 「發行社區治安報導」作業流程
  • D1 社區組織召開會議
    • 利用「社區治安會議」討論之共識:
      • 由社區村里長邀集社區居民及社區組織,針對社區有可能發生的治安問題,商議哪些治安問題是必須報導出來給社區民眾曉得的訊息,以防止被害事件的發生及提高居民防衛的能力。
         
  • D2 蒐集社區內發生之各項治安問題及狀況
    • 社區死角。
    • 交通狀況。
    • 竊盜問題。
    • 婦幼安全問題。
    • 目前社會治安新聞狀況。
       
  • D3 編撰報導內容及發行刊物
    • 針對以上問題來編寫社區治安報導。
    • 固定時間發送社區治安報導。
       
  • D4 提供社區治安報導刊物
    • 指派社區發展協會或其他社區組織人員發送刊物。
    • 居民自行至社區組織領取治安報導刊物。
    • 社區內之村里長或幹部定時廣播社區內治安之問題。
       
  • D5 執行成果發表
    • 降低社區內之犯罪率。
    • 減少社區之死角空間。
       
  • D6 追蹤改善
    • 定期邀集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就執行情形持續追蹤改善。

E 「提升社區自我防衛能力」作業流程
E 「提升社區自我防衛能力」作業流程
  • E1 社區組織
    • 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會及管理委員會等社區組織及居民,自主性檢視社區內所欠缺的防衛能力,並調查社區內之環境背景做一詳細紀錄。例如居家環境防盜措施、社區空間死角、社區緊急通訊聯繫網絡的建立等。
       
  • E2 邀請警察機關訓練
    • 由社區組織邀請警察機關派員來教授社區居民或社區組織,遭遇到狀況時該如何應對。例遭遇到竊盜時的處置及教授防盜認知及空間自我檢測之能力。
       
  • E3 辦理社區治安培訓課程
    • 邀集社區居民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出席,討論:
      • 宣導有效防盜方法與技能。
      • 處理社區治安死角之策略與方法。
         
  • E4 防盜技能
    • 居民空間、設施、防盜設施自我檢測能力。
    • 遭遇竊賊之應變能力。
       
  • E5 防盜認知
    • 可透過警政單位協助諮詢有關防盜之事項。
       
  • E6 公告治安地圖、現況規劃
    • 將社區治安會議紀錄,透過社區各種管道公佈週知。
    • 廣邀其它有意願之社區居民參與。
       
  • E7 追蹤檢討
    • 定期邀請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就執行情形持續追蹤改善。

F 「設置錄影監視系統」作業流程
F 「設置錄影監視系統」作業流程
  • F1 社區環境調查與紀錄
    • 社區可以利用「社區治安會議」討論後之共識來進行本項工作。
    • 社區組織(社區巡守隊)預先調查整個社區內的環境背景,將問題點或者有可能發生治安問題的區域先行紀錄下來,在召開會議討論時來探討這些地方是否有設置之必要性,這些地方應該包含:
      • 空間死角。
      • 交通事故地點或路段。
      • 治安防治重點區域。
         
  • F2 環境分析與建議
    • 藉由討論與分析,提出需要裝設監視系統之定點,而討論的主軸應該是:
      • 治安問題。
      • 環境問題。
      • 社區居民反應。
      • 社區組織狀況。
         
  • F3 自行規劃
    • 社區組織依會議討論後之結果,針對治安較鬆散或易發生犯罪問題之空間區域,提出裝設規劃,用來要求相關單位安裝設置監視錄影設備,或提出自行安裝的計畫。
       
  • F4 召開說明會
    • 將這些決議與規劃公告與社區所有居民知悉,一方面取得大眾的認同,一方面接受更多的改善意見。
       
  • F5 執提報政府單位處理
    • 將規劃意見書提供給相關單位如村里辦公室,或提出裝設需求建議以及既有裝設點之調整或改善意見。
       
  • F6 設置錄影監視器
    • 相關單位依社區的安全需求來設置監視設備,以降低犯罪之發生。

G 「社區安全(防竊)諮詢服務」標準作業流程
G 「社區安全(防竊)諮詢服務」標準作業流程
  • G1 案件發生
    • 竊案發生時由警察分局派出(分駐)所受理住宅竊案。
       
  • G2 提供諮詢與防竊宣導
    • 警察分局偵查隊指定專人告知住宅失竊戶防竊諮詢服務訊息,並徵得失竊屋主同意接受警方諮詢。
    • 警察分局偵查隊指派防竊諮詢顧問與失竊屋主聯繫並約定諮詢時間。
    • 防竊諮詢顧問會同屋主至失竊戶住宅實施諮詢服務。
       
  • G3 提供諮詢與資料建檔
    • 防竊諮詢顧問實施諮詢服務完畢後,將諮詢報告表第一聯交予屋主收執,第二、三聯交予分局業務承辦人。
    • 警察分局業務承辦人每週彙整諮詢報告表陳主官(管)核閱後依規定建檔保管,並將第三聯造冊後報警察局備查。
       
  • G4 滿意度調查
    • 警察局依據諮詢報告表第三聯執行案件之管控及監督,每月並針對受諮詢住戶取樣10%,以電話訪問方式調查諮詢服務滿意度。
  • G5 成果統計
    • 警察局每月10日前將住宅防竊執行成果月報表Email或傳真至警政署統計成效。

H 住宅竊盜預防之道
  俗語說「遠親不如近鄰」,平時家家戶戶都能敦親睦鄰,建立社區意識與防衛空間,強化安全機制,降低被害風險,一定有助於守望相助,對於自己的生活作息、財經狀況應注意保密,不要隨口洩漏或炫耀,就是預防住宅竊盜之最好方法。
  • H1 裝設家中安全設備與防範系統,例如:
    • 由內而外透視的眼孔。
    • 有插栓的門鍵。
    • 裝置鐵門。
    • 遮蔽性高的窗簾。
    • 求援的個人警報器。
    • 適當的自衛防身器物。
       
  • H2 勿讓人知道你是獨居者,或單獨在家,並營造多人在家的樣子:
    • 一人在家時,避免單獨見客。
    • 將非同住親人的物品、衣飾、鞋子,擺置於明顯處所陳列。
    • 同時開啟不同房間的燈光。
       
  • H3 應門時提高警覺,並採取以下措施:
    • 從眼孔檢視。
    • 如為陌生人,隔著鐵門交談,查清其身分與來訪目的。
    • 假裝反身與家人應答,使其知難而退。
    • 避免他人假借各種理由進入屋內,家中水、電、瓦斯或家具修繕,最好委託牢靠的熟人行號處理。
    • 養成隨手關門習慣,勿因貪圖一時方便打開門扉,便利進出而增加被害風險。
       
  • H4 返家前應注意:
    • 住宅外觀是否有異於平常之跡象。
    • 如發現門、窗、鎖遭破壞,勿進入屋內,應即刻報警處理。
    • 打開門鎖入門前,回頭查看是否有人跟蹤,如無異樣迅速進屋內。
       
  • H5 就寢前,請注意:
    • 開啟適當的照明設備與防範裝置。
    • 檢查空間死角、間隙,謹防歹徒藏匿其中。
    • 檢視門、窗、鎖是否完好。
    • 放下窗簾避免外人偷窺。
       
  • H6 友人來訪時,居家主人應注意:
    • 時間不宜太晚。
    • 服裝不宜過份暴露。
    • 言談舉止不宜輕佻。
    • 在客廳接待訪客,不可延請入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