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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115-09-30

發布單位:警政署防治組

116年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經費申請資訊公開
116年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經費申請資訊公開
一、依據:「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作業要點」。
二、補助之項目: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社區治安營造工作,運用村(里)及社區人力資源,強化社區自我防衛能力,建構優質治安社區,特訂定本要點,補助項目,包含事務費、裝備費、會議及宣導費。
三、申請期間:每年辦理一次,申請補助單位應於前一年度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之期間,檢附(一)申請表。(二)補助計畫書。(三)核准立案或報備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警察分局提出申請,經警察局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初審。
四、資格條件:下列單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一)依人民團體法及社區發展工作綱要規定設立之社區發展協會。(二)依本部補助社區治安守望相助隊作業要點報備之守望相助隊。(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報備之管理委員會。
五、審查方式: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符合規定者報內政部,由本部聯合推動小組複審通過後,核予補助。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個社區核予補助新臺幣八萬元。但預算經費不足時,得酌減之。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視當年度立法院核定預算數。
八、檢附「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作業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各1份。
  • 聯絡人
    陳威凱
  • 聯絡電話
    02-23215878
相關附件:
  • 附件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
    • 附件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
  • 附件1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作業要點
    • 附件1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作業要點
  • 附件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參考範本
    • 附件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參考範本